为促进村(居)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近日,县民政局利用排查被撤并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原标识标牌和复核验收文明村镇等契机,组建工作督导组,对全县部分乡镇(街道)的村(居)务公开、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建立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通过督查发现,大部分村(居)委会都很重视村(居)务公开工作,建有规范的村(居)务公开栏、张贴规范且美观、内容呈现详细,能全面反映村(居)务公开信息。但也存在着村(居)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村规民约修订不及时等共性问题。
督导组将检查情况向乡镇、村(社区)相关干部逐一进行了反馈,并督促被督查村(社区)及时整改,要求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各村(社区)立行立改。
此次村(居)务公开专项督导,提升了村(居)干部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村(居)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微小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透明中操作,进一步提高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