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救助
辟谣小知识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是解决困难群众最基本生活的兜底性社会救助制度,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由于理解上的偏差,一些群众在低保资格认定条件和程序的认知上存在一定误区,如年老就可以享受低保、残疾就可以享受低保、必须村(居)委会同意才能申请低保——此类真假难辨的传言让困难群众深受困扰。
针对此类谣言,资阳市民政局发布如下温馨提示:
谣言一
年老、残疾、生病
就可以申请低保
真相: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按程序规定认定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可单独申请低保,也就是平时说的“单人保”。所以,不是因为年老或残疾或生病就一定可以享受低保。
谣言二
办理低保必须先经
村(居)委会同意
真相:《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明确,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低保,自身不方便申请的可由村(居)委会代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等方式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村(居)委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谣言三
办上低保就可以
享受一辈子
真相:低保是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的救助政策,实行动态管理,不是长期的社会保障。当对象家庭符合低保条件时,应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当对象家庭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时,应及时退出低保保障。
谣言四
发放低保金
就是低保标准
真相:通常大家会把发放低保金与低保保障标准混淆,认为低保保障标准就是发放低保金。而实际上,低保保障标准是民政部门发布的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限,发放的低保金是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与低保保障标准之间相差的金额。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