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户口迁出后能否回葬祖坟的问题
姓名:罗彬 IP:219.137.28* 时间:2020/3/10 15:13:22
拟将母亲从农村户口迁至城市(广州)户口,跟随自己,方面照顾(父亲已去世)。想问以后母亲能否再返回农村与父亲土葬在一起?(是否需要再把户口转回农村?)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0/3/25 17:34:36
您好,感谢您对资阳民政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版)中第八条规定“公民在火葬区死亡的,除下列情形之外,一律实行火化:(一)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实行土葬的,应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土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依照本条例执行,他人不得干涉。(二)宗教教职人员死亡后,可以按宗教习俗安置、处理遗体。但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第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由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责令当事人在限期内将遗体火化。逾期拒不火化的,由殡葬管理机构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将遗体强行火化,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县(市、区)民政部门可并处300元至1000元罚款。”相关要求,目前我市对除少数民族公民和宗教教职人员外的所有公民实行死亡后火葬政策,如有违反,将按照《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版)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已与本人电话沟通,表示满意。【资阳市民政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