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红黑榜”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成效,按照省民政厅要求,现就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的重要意义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是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力的有效抓手,是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创新的生动实践。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有利于基层群众通过道德力量进行自我管理,有利于基层群众借助舆论影响实施自我教育,有利于基层群众运用奖惩方式开展自我监督。各地要站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高度,主动适应新理念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抓实这项重要紧迫基础的工作。 二、准确把握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中的自治原则 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要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积极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尊重基层群众主体地位,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红榜”要围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激励先进,宣传自强感恩、勤劳致富、诚信守法、孝老爱亲、移风易俗等文明风尚。“黑榜”要针对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鞭笞后进,曝光婚丧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陋习行为。各地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条文约定,结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引导基层群众遵守公共道德、履行法定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严格规范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的运行流程 各地要建立由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等多元主体组成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评议会,按照“知榜、评榜、管榜”运行流程,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实施办法,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知榜”由评议会通过公示栏、倡议书、大喇叭、微信群等渠道,发布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奖惩措施,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建议和红黑榜线索,扩大基层群众的知晓率和覆盖率,着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评榜”由评议会公开征集基层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情况,提出上榜人选、上榜事由、上榜类别等建议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决定。“管榜”由评议会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在规定时限内上墙张榜公布,原则上每季度应当张榜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公布。各地要严格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运行流程,做好知榜、评榜、上榜全过程会议记录和图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形成完整档案资料迎检备查。 四、积极构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激励约束机制 各地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利用“红黑榜”运行结果,构建系统完善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红榜”正向激励和“黑榜”反向约束,营造基层群众以“红榜”题名为荣和以“黑榜”有名为耻的舆论氛围。对于“红榜”先进,各地应通过文艺演出、道德讲堂、社交平台、网络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依托道德银行、文明积分、利益挂钩等途径,激励居民争创先进、争做模范、争当典型。对于“黑榜”后进,要采取组织学习、批评教育、及时提醒、结对帮助等方式进行规劝,借助不良档案记录、取消荣誉评选、降低村组福利等方式,督促其提高认识、转变思想、限期改正。各地要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的建立实施,引导基层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基层群众形成“向上、向好、向善”的共同价值取向。 五、切实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的工作保障 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要将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村(社区)“两委”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工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全过程各环节监督跟踪,评估评价成果运用和落实情况,确保工作规范、运行有序、行之有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作用,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老军人等要发挥德行示范作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要发挥自身优势作用,大力开展承诺签约、诚信记录、社会监督等活动,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家喻户晓、广泛关注、群众认可。 2021年11月底前,全市所有村(社区)要普遍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各地要积极总结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的成功经验做法,挖掘锤炼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新颖性和指导性的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广泛推广。各地于12月20日前将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的经验做法和总结材料上报市民政局。联系人:马玲玉;联系电话:26110765 ,邮箱:2378055886@qq.com。 资阳市民政局 2021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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