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民政统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压实民政统计工作责任,夯实民政统计工作基础,提高民政统计工作质量,按照省民政厅开展民政统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资阳市民政统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5日 资阳市民政统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统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川民发〔2021〕91号)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市民政统计工作基础,建立规范、完善、准确的统计台账,提高民政统计工作质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民政统计工作是民政事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实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充分认识提升民政统计质量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协调各方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守住统计数据的质量生命线,为统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二、重点要求 (一)全面核准信息。各地民政统计股室要积极和相关业务股室核对民政统计台账中人员类台卡证件号码错误、重复问题;机构类台卡机构重复、漏报、代码错误问题;台卡树形结构不一致问题及民政事业费支出不准确问题进行逐一核实,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完善台卡内容。在纠正台卡系统审核发现错误的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核准完善人员类台卡和机构类台卡信息,使民政统计真实记录民政各项业务工作,有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三)理顺逻辑关系。各地民政统计股室要提高统计数据综合分析能力,准确把握数据间的逻辑关系,理清台卡内数据、不同台卡间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及时将审核出的不符合逻辑关系的数据反馈相关业务股室进行核实。 (四)确保数据一致。各地民政统计股室要发挥好统计数据比对机制,着力解决好统计数据中各项指标与业务数据差异问题,确保各级民政业务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和向本级民政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完全一致。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精心谋划部署,民政统计股室要加强对相关业务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的统一指导,迅速成立民政统计工作质量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组,对民政统计台账进行全面审核自查,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整改内容。 (二)任务实施阶段(7月至9月)。各地要按照省民政厅“专项行动”要求抓好统计数据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市民政局将加大督促检查,并对任务落实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 (三)成果验收阶段(10月至12月)。市民政局将根据各地月报、季报工作报送情况,实行统计数据质量验收,杜绝出现数据质量下滑现象。并将验收结果通报至各县(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是民政统计质量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协调调动各方力量,为统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研究制定统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达到明显成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明确督查检查和相关要求,于9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报送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 (三)严守纪律规定。各地要严格遵循 “一数一源、全责清晰”的原则,按照“谁生产数据、谁负直接责任;谁汇总数据,谁负监管责任”的要求开展民政统计工作,进一步理顺统计工作机制。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资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