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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民政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1/7/5 12:59:00     浏览:7592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

类别

抽查事项(内容)

1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查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及备案情况

养老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

《四川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相关制度建立、应急预案落实、传染病预防等方面的情况

养老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

《四川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检查养老机构有无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行为

养老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

《四川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2

对全市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督检查

儿童福利机构设施配备及服务质量监督检查。

儿童福利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

3

对全市所有公墓的检查

1.墓穴占地面积是否超过省、市规定标准;

2.建设时候符合本市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且依法办理相关用地、建设和其他有关手续;

3.销售时是否标明墓型名称、编号、主材材质、规格、墓葬费收费标准、护墓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销售丧葬用品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和价格;

4.是否从墓穴销售收入中提取护墓管理费,是否专项用于公墓的维护管理。

公墓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

4

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

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社会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3.《慈善法》

4.《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

5.《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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