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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民政局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 第9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2021/7/16 17:00:29     浏览:9044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骆登宇、吕碧容委员:

您们提出了《关于镇乡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资源优化配置的建议》,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镇乡人员编制配置

(一)关于“镇乡、村机构编制和人员科学设置、配置不合理”问题。

一是按照“政事分开”原则,事业单位不能承担行政管理职责。在制定乡镇“三定”规定时,相关行政管理职责均明确在乡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乡镇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相关公共服务职责。在乡镇实际工作中,因人员结构、工作习惯等原因,未严格区分行政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职责,从而表现出职责交叉重叠,一类工作由多个机构承担的问题。此类问题属事业单位剥离行政管理职责后,全省的共性问题。为切实解决职责交叉问题,本着尊重历史、便于工作开展和资源统筹利用的原则,在编制使用方面,我市逐步探索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允许乡镇统筹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资源,重点在乡镇自然资源所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村镇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机构范围内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

二是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授权不足问题,我市已按照全省统一的赋权指导目录,综合考虑乡镇工作条件、承接能力和实际需求等情况,采用“基本+自选”的方式对乡镇赋权,各县(区)均印发了赋权清单。同时,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进一步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农业农村等相关领域中由乡镇执法监督更有力、管理服务更有效且乡镇承接意愿更强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依规赋予乡镇,推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有关管理服务职能向乡镇科学延伸,确保乡镇在基层治理中“看得见、管得着”。

三是关于乡镇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我市明确每个乡镇原则上不低于2人从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统筹乡镇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开展执法工作。经济发达镇、“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中心镇等管理任务重、执法事项多的乡镇,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人员配备。要求各行业领域执法机构要在每个乡镇明确执法人员,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参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四是关于乡镇执法能力问题,市委编办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对基层执法资格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重点突破,目前已指导雁江区开展了首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解决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资格问题,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切实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优化编制人员配置”的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委发〔201922号)有关要求,2019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时,坚持把“乡镇编制不上收”要求贯穿始终,合并乡镇富余的编制未简单叠加,主要用于加强政府驻地镇、经济发达镇、“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和编制特别紧缺的乡镇。改革后全市乡镇(街道)平均行政编制37名、事业编制29.7名,分别比改革前增加35%69%,并鲜明支持乡镇机构满编运行。今年以来,我市印发《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县(区)采取“3+X”模式核定并动态调整乡镇编制。即以乡镇人口、幅员面积、经济情况3个因素为主要指标,参考乡镇类型、发展定位、产业特色等实际情况,设定指标权重,进一步优化乡镇编制资源配置。重点加强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任务重等乡镇的编制和职数保障,适应乡镇发展、服务和治理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推进扩权赋能。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将点多面广、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权限赋予乡镇。各县(区)采用“基本+自选”的方式对乡镇赋权,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厘清职能职责。明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县直有关部门之间、县直有关部门与乡镇之间的牵头责任和配合责任,制定、完善乡镇“三定”规定。三是优化机构设置。加强乡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农业农村等机构建设。具备条件的乡镇可根据工作实际,整合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耕地保护、乡村规划等有关机构及职能,综合设置机构或合署办公。四是健全完善派驻体制。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任命应当征得所在乡镇同意,乡镇的评价结果一般不低于考核权重的50%五是建立健全执法体系。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做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强化职能配置。每个乡镇原则上不低于2人从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六是提升编制管理水平。各县(区)际选择12个乡镇开展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试点,推动乡镇机构力量“平台化”、人员“多岗化”。

二、关于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

(一)工作开展情况。全市涉改县乡村上下一盘棋,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分类处置、创新盘活的总体思路,制订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涉改镇村公有资产清理移交盘活。全市涉改镇村公有资产移交划转全面完成。改革后,全市闲置镇村公有资产1220宗,其中闲置乡镇国有资产580宗、村集体资产640宗。截至目前,已盘活闲置资产851宗,总盘活率69.8%;其中已盘活乡镇国有资产524宗,盘活率90.3%;村集体资产327宗,盘活率51.1%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快推进镇村公有资产确权领证。广泛宣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镇村公有资产确权领证相关政策,抢抓政策机遇,细化工作措施,推进镇村公有资产确权颁证。二是分类盘活镇村公有资产。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批模式,以县为单元,统一制定闲置资产盘活方案,因地制宜、分类盘活乡镇公有资产和村级活动阵地,优先保障镇村办公用房、乡镇干部周转用房需要。三是再次组织清查核实资产。对涉改镇村的公有资产再次进行清理核实,做到不重不漏,资产交接手续完成后,划出方、接收方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调整相应资产卡片信息,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四是健全乡镇村集体资产管理队伍。建立健全集体资产专人专岗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集体资产监管管理信息化,提高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三、关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一)工作开展情况。全市结合村“两委”换届,同步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成员登记、提名确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等工作,全面完成合并村集体经济登记赋码工作。印发了《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推进方案》,选择45个村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在合并村“融合”和“发展”方面进行探索。加快对合并村集体经济资产的再清理、再核实,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和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村集体经济“三会”运行制度,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各县(区)与银行合作,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目前正选取乡镇开展试点。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理移交,推进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对资产和债权债务相差不大、成员意见统一的实现完全融合。对资产和债权债务相差较大、成员意见难以统一的,采取“A+B股”等方式逐步融合。二是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在县级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赋码,取得特别法人资格、赋予市场主体地位。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三是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重点发展“资产经营型”、“产业带动型”“土地入股型”“旅游开发型”“服务增收型”“电商带动型”“资产分红型”等类型集体经济。四是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县(区)财政安排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将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转化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强村贷”等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贷款产品;强化土地政策支持,支持通过宅基地改革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利用闲置宅基地、零星集体建设用地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两项改革后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民政局

                              2021617

 

 

(联系人:廖鹏;联系电话:2611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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