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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1/8/9 19:15:43     浏览:12992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资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资民发〔202153

 

 

资阳市民政局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214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城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人员、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岗位以及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从业人员报名参加考试。要组织驻点乡镇(街道)社工站和村(社区)社工室的专兼职社工报名,驻点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社工站、尚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社工要全部报名。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组织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人员、街道(乡镇)和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儿童主任、退役军人等报名。

二、积极组织考前培训

各县(区)民政局要将报名通知和考试内容等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专人负责考试咨询和考务指导,确保有意愿报考人员了解相关流程和要求。要发动行业协会和社工机构积极参与,市社工协会将建立备考交流群推送考试信息和考点知识,并采取线上方式开展考前培训另行通知,使报考人员掌握备考技巧,提高考试通过率。

三、严格落实报名流程

2021年度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2142号),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资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资阳市2021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资民发〔202122号)分配的名额表,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报考。

 

附件: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2142号)

 

 

资阳市民政局

                             202186

 

附件

                               

川人考函〔202142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0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16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1017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此链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精神,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文件精神,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84日至822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84日至823日。

(三)缴费时间

84日至824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96日至12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1011日至1015日。

四、告知承诺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详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9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查询及领取

证书信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在823日前向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于825日前对此类人员报考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1.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83


附件1

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

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在线核查,完成后系统显示核查结果。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原则上均须通过系统在线自动核查。学历(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若学历(学位)信息有误,可在注册维护学位修改处进行学历(学位)维护。

对于其他在线核查未通过需人工核查的情况,考生须进一步进行相关信息复核。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复核须按下列说明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用于确认本人在线填写的个人信息正确与否。

一、上传途径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

二、上传内容

(一)学历(学位)信息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2008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中专学历的,须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4.取得军校学历的,须上传毕业证电子扫描件。

(二)身份信息

1.身份证号变更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电子扫描件。

2.姓名变更的,须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姓名更变页电子扫描件。

3.系军人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军官证(军人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

三、上传文件具体要求

1.上传电子扫描件必须为JPG图像格式。

2.文件大小在100KB-300KB之间。

3.复印件电子扫描件无效。

4.仅允许上传一张图片(上传多证件的请合成一张图片)。


附件2

 

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报名点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省直属

四川省民政厅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

028-84423057

成都市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706

028-61881829

自贡市

自贡市民政局

自贡市自流井区文化路146

0813-5200602

0813-3102272

攀枝花市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3

0812-3362251

泸州市

泸州市民政局

泸州市大山坪街道江阳西路1

0830-3190094

德阳市

德阳市民政局

德阳市岷江东路126

0838-2512137

绵阳市

绵阳市民政局

绵阳市玉泉中路集中办公区5号楼

0816-2393907

广元市

广元市民政局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嘉陵路北段66

0839-3318113

遂宁市

遂宁市民政局

遂宁市环岛中心7号楼7516办公室

0825-2325618

内江市

内江市民政局

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522

0832-2039176

乐山市

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77

0833-2406680

南充市

南充市民政局

南充市柳林路27

0817-2731535

达州市

达州市民政局

达州市通川区马踏洞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一3

0818-2122986

巴中市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38

0827-5260993

广安市

广安市民政局

广安市广安区凌云路186

0826-2353036

宜宾市

宜宾市民政局

宜宾市叙州区叙府路西段11

0831-2328326

雅安市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207

0835-2222772

阿坝州

阿坝州民政局

阿坝州马尔康市美谷街133

0837-2832392

甘孜州

甘孜州民政局

甘孜州康定市西大街196

0836-2832069

凉山州

凉山州民政局

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东路土城巷55号州民政局大楼605

0834-2160869

眉山市

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556

028-38288079

资阳市

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号市政府二号楼316

028-26110753

 

 


附件3

 

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报名点

人事考试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省直属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成都市锦江区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

028-60662620

成都市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

18109064801

自贡市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

0813-2309549

攀枝花市

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

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学府广场三号楼三楼

0812-3325008

泸州市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

0830-2739862

德阳市

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德阳市岷江东路126

0838-2222498

绵阳市

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

0816-2264825

广元市

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631

0839-3308105

遂宁市

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

0825-5866016

内江市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内江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

0832-8119807

乐山市

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

0833-2431510

南充市

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

南充市玉带中路二段111

0817-2810427

达州市

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一段60

0818-2123499

巴中市

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巴中市江北滨河路中段88

0827-5261628

广安市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

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

0826-2399920

宜宾市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

0831-8247733
0831-8247722

雅安市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

0835-2232251

阿坝州

阿坝州人事考试中心

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

0837-2825253

甘孜州

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

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一段3081004

0836-2835281

凉山州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凉山州西昌市正义路121

0834-2193262
0834-2194699

眉山市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

028-38197202

资阳市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

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号资阳市政府2号楼0317办公室

028-26110985

 

附件4

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电子发票打印流程如下:

    1.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点击电子发票

    2.进行身份验证。


 

    3.根据考试项目,点击获取电子票号


    4.获取到票据信息后,将显示:

5.点击票据信息下方链接,弹至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czt.sc.gov.cn/pjfw/html/index.html),按界面提示操作,填写对应的信息,即可获取您的电子发票。


 

 

 

资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印发 



主办:资阳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28—2611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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