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资阳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
根据三定方案修订,及时调整了法治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民政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在机构改革后编制进一步缩减的情况下,仍然通过挂牌的方式保留了局政策法规科,配备了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明确了职能职责。坚持将法治有关文件作为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的重要内容,及时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法律顾问、年终述职述法、机关学法等制度。建立了民政系统立法专业队伍,健全了行政执法队伍,配合市委编办指导县区做好乡镇行政区划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涉及的机构调整。市民政系统在局党委的科学领导下,构建了民政法治建设“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格局和“抓常态、抓长效”的上下联动机制。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 主要工作:一是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统一代码转换工作,网上信息录入、转码赋码工作完成率100%,社会组织基本信用信息实现共享。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活动监管,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入社会组织章程。2019年,注销不规范的社会组织102个,依法撤销社会组织13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三是全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在办理社会组织登记、法人代表变更时,全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并会同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和背景核查,共核查21人次。
2.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众的信用意识不强。各行为主体对信用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遵纪守法上还存在侥幸心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够。二是信用体系规章制度不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出台信用体系建设配套政策不健全,没有形成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的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强。三是监管力量不强。登记事项后续监管难度较大,有的业务主管部门重组建、轻日常管理和指导,日常监管仅靠单方的力量,登记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一些职能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存在监督力量薄弱、监管乏力的现象。
(三)创新社会治理
1. 主要工作: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规范办理流程,拟定文本模板,确保申请资料更加规范和完善。加强材料共享复用,相关事项办理所需材料内容减少了10%。精简审批环节,将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清理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的事项全部纳入2019年版资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监督。牵头抓好村(居)务公开等工作,严厉查处村(居)务公开内容不公开、乱公开、公开不及时等乱象,确保村级权力公开透明。结合村(社区)工作调研、安全生产大检查契机,分组赴县(区)开展村(居)务公开暗访督查,重点整治乱公开、假公开、不公开、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乱象。各地村(居)务公开运行良好,部分村(社区)已将公开事项延伸到小组、院落,实行组务公开、院落公开,并统一制作公开模版,群众反响较好。三是强化基层多元共治,健全完善村(居)自治体系。全面推广资阳市十大优秀城乡社区协商案例成功经验,指导各地围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及居民纠纷调解、环境治理、事务管理、物业管理、小区改造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社区协商活动,社区协商活动不断深化,居民自治水平持续提升,居民参与能力逐步增强。持续开展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其纳入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突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操作性和适用性。指导各地建立村级红白理事会,倡导以节俭办红白喜事为出发点,引导村民自觉抵制人情歪风和铺张浪费。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已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各地红白理事会示范点初步建立,安岳县已完成岳新乡新田村、长河源镇金堂村、瑞云乡天云村、园门村示范点打造,依法治村(居)、以约治村(居)的良好格局逐步形成,基层规则治理、民主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 存在的问题:在完善村(居)自治体系过程中,各乡镇(街道)领导重视程度不同,村(社区)工作经费紧张,在规范印制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到户、到人方面还存在一定难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宣传普及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优化公共服务
1. 主要工作: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出台了《关于印发资阳市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有效整治,全市目前有各类养老机构123所,提供养老床位9500余张。举办了5期护理人员培训班和1期院长培训班,培训了600余名养老专业人员。全市已有日间照料中心201个,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组织6个,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72.83%。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工作,为全市3.5万余名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个人卫生护理、家政、助餐等上门服务。实施了高龄津贴补助,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分别按20元/人/月、25元/人/月、20元/人/月的标准为80—89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按100元/人/月的标准为90—99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按500元/人/月、200元/人/月、200元/人/月的标准为10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二是殡葬行业管理方面,2019年,开展惠民殡葬行动,针对全市群众,免除4项基本丧葬服务费,极大优惠了殡葬事务。
2. 存在的问题:一是养老床位、服务机构和人员严重不足,按照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40张计算,全市需要养老床位2.8—3.2万张,而目前仅建成养老服务床位1.2万余张,缺口巨大。全市目前仅有从事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的社会组织20余家,从事居家养老的社会组织只有6家,远不能满足全市老人所需。全市直接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不足2000人,服务人员总数严重不足。二是全市普遍存在农村散坟乱葬、建设超大超豪华坟墓现象,但目前无硬性法律法规取缔。部分寺庙存在大量非宗教教职人员寄存骨灰现象。
(五)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
1. 主要工作:一是救助救济体系建设方面,出台了《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从500元/人/月调整到540元/人/月、310元/人/月调整到350元/人/月,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低保制度,将4600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了低保保障;从2019年10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50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710元/人/月。我市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20元/人/月,半失能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失能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按照80、5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90元/人/月。二是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方面,从2019年1月1日起,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14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900元/人/月。
2. 存在的问题:一是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和覆盖率不高,以收定保的政策规定导致一批收入超出低保标准但因病、残、突发事故导致家庭实际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尚未能纳入低保保障。半失能和失能特困老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100元/人/月、 200元/人/月,无法满足聘请专业护理人员的薪酬。二是留守儿童父母亲长年在外,爷爷(奶奶)成为监护人,由于爷爷(奶奶)年事高且文化水平有限,监护能力和教育水平不足,导致留守儿童存在安全隐患和家庭教育缺失等现象。
(六)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制
1. 主要工作:一是结合进村入户大走访、社区普法志愿者活动、“12.4”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等时机,发放自行编制的《民政政策选编》千余册,为城乡社区居民普法10余次。二是开展示范培训,提升社区干部工作能力,2019年9月16日至18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社区社会工作者培训班,来自全市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民政部门管理人员等90余人参加了培训。三是推行“社工+志愿者”协作机制,加强各地建立社区志愿站工作的督促指导,全市社区均建立了社区志愿服务站、组建了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并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项目。四是积极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好公婆”“好儿媳”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展示宣传好家风好家训新乡贤及最美家庭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形成以好家风、好家训为荣的良好社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淳朴乡风。五是积极运用市民政局官网、直属事业单位微信、微博为社会大众普法。
2. 存在的问题:一是普法方式缺乏与时俱进。近年来,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对宣传民政政策的满足率逐步转变为满意率,而宣传方式主要还是发册子、做展板、工作人员解说等较为原始的手段,没有探索信息化时代的开展宣传工作的特点。二是缺乏专职法规干部。市民政系统法规干部均属于兼职,未接受过较为全面、系统、专业的法律培训,尤其是在向群众普法工作中存在照本宣科的情况,满足不了不同群众的法律需求。
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信用知识、工作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多形式多载体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完善信用监管平台,促进社会组织诚信信息有效使用。三是建立健全财政、税务、消防、金融、审计、公安、物价等各部门的联合激励、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推进社会治理,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大执行监督检查力度,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实到村(居)民自觉遵守的行动上来。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融入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谐村(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效。
(三)优化公共服务方面: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认真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大对养老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二是加强殡葬行业管理,强化殡葬监管和行风建设,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方面:一是加强救助体系建设,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匹配、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物价指数变动相衔接、动态增长、制度规范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和运行机制。督促市、县(区)级财政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到位配套救助资金。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护理补贴保险制度,由财政统一购买医疗护理保险,解决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护理补贴费用缺口问题。二是强化儿童福利保障,从2020年1月1日起,对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参照孤儿生活标准进行保障。
(五)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制方面:整合资源加大普法力度,利用现有官网加强民政法规普及力度。同时,利用民政系统微信群、QQ群,加大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持续推进法治自治小事和法治小区建设,利用各时机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宣传教育针对性、时效性。
资阳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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