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民发〔2022〕37号 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财政局 资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资民发〔2022〕37号
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财经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2〕3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提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提标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落实资金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继续按照《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和《资阳市财政局 资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资阳市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资财社〔2014〕10号)确定的分担比例执行,各县(区)要统筹安排资金。 三、确保发放精准。各地民政部门要与财政、残联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与全国残疾人口数据库信息比对,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精准实施,确保精准施补、一个不漏。 四、执行时间。2022年3月起执行。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2〕34号)
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财政局 资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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