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民审〔2022〕11号
资阳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资阳市精神残疾康复中心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资阳市精神残疾康复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资阳市精神残疾康复中心关于变更业务范围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将业务范围由“开展为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疗养、托养服务;为精神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劳动康复工作,帮助残疾就业等。”,变更为“开展为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疗养、托养服务、农劳康复(蔬菜、花卉种植、家禽饲养、水果种植、货物销售等岗位)等;为精神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劳动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就业等”。
特此批复。
资阳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