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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民办发〔2022〕24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2/8/25 16:33:03     浏览:11558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资民办发〔202224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引导各地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

各地围绕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小组、住宅小区组织实施的小组公约、小区公约等行为规范也纳入征集范围。体例包括条款式、俗语式、顺口溜等各种形式。

(二)征集条件。

1.依法由村(居)民会议制定或修订,并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内容合法实用。

2.组织实施时间1年以上,能够正确规范村(居)民之间、村(居)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的关系。

3.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

三、征集办法

(一)征集活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乡镇(街道)发掘整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向县级民政部门推荐。

(二)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初选,推荐上报乡土气息浓郁、富有时代精神、切合群众实际、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指导2022开展市级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的村重点参与。

(三)市民政局通过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方式,2022年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市民政局网站、公众号等媒体上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各县(区)推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少于5个,小组公约(小区公约)不少于3,推荐表于920日前报市民政局。

(二)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要结合此次征集活动,对征集到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统计整理、分类登记,进一步加强挖掘、记录、展示、推广工作。

 

附件:2022年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表 

 

资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825       

 联系人:廖鹏联系方式:26110765????

附件

2022年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表

    

××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小组(小区)

户籍人口

 

常住人口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小组公约、小区公约)

 

村(社区)

推荐意见

 

镇(街道

推荐意见

 

民政部门

推荐意见

 

级民政部门

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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