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民办发〔2022〕24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征集活动的通知
资民办发〔2022〕24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引导各地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 各地围绕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小组、住宅小区组织实施的小组公约、小区公约等行为规范也纳入征集范围。体例包括条款式、俗语式、顺口溜等各种形式。 (二)征集条件。 1.依法由村(居)民会议制定或修订,并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内容合法实用。 2.组织实施时间1年以上,能够正确规范村(居)民之间、村(居)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的关系。 3.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 三、征集办法 (一)征集活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乡镇(街道)发掘整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向县级民政部门推荐。 (二)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初选,推荐上报乡土气息浓郁、富有时代精神、切合群众实际、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指导2022年开展市级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的村重点参与。 (三)市民政局通过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方式,评选2022年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市民政局网站、公众号等媒体上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各县(区)推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少于5个,小组公约(小区公约)不少于3个,推荐表于9月20日前报市民政局。 (二)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要结合此次征集活动,对征集到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统计整理、分类登记,进一步加强挖掘、记录、展示、推广工作。
资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廖鹏;联系方式:26110765)???? 附件 2022年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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