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民发〔2023〕19号 资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资阳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资民发〔2023〕19号
资阳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资阳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023年资阳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资阳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5日 2023年资阳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促进共同富裕重大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市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奋勇争先、力争上游”的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围绕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全市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聚焦“创新突破、提质增效”主题,统筹推进资阳民政“985”“211”工程建设,奋力推动民政工作全面稳定进入全省第一方阵,部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建设成都都市圈现代化产业新城、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区贡献民政力量。 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党的民政工作意识,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持续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理解领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定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民政具体化。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长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要求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三级书记讲党课”、党员讲微党课、“我学我讲二十大”微宣讲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全面理解、全面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要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不断厚植理论素养。全面加强干部党性锤炼,加强对党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开展红色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能力。 (三)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鲜明大抓基层的导向,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组织设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精心打造一批与中心工作“贴得紧”、与业务工作“融合深”的党建品牌,展现民政党员干部投身改革发展、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积极进取、奋发拼搏的担当作为。鲜明实干导向,落实市委“做人要正、做事要实”要求,坚持在“三个一线”历练干部,持续抓好年轻干部跟踪培养使用,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关心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努力培养一支有情怀、懂业务、敢担当、讲规矩的干部队伍。 (四)纵深推进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进部门机关纪委建设,强化监督职能,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和项目、资金等专项审计制度,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持续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婚姻等民政领域问题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开展清廉机关建设专项行动,推动机关政治清明、为民清廉、干部清正、风气清新。 二、扎实抓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保障 (五)兜紧兜牢基本生活底线。完善临时救助认定和救助机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提升临时救助能力和水平。制定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政策措施,扩展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比对范围。适时适度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异。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强化照料护理、救助寻亲、落户安置和源头治理。 (六)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应用,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开展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和研判分析,提升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能力。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合制定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推动专项救助向低收入人口覆盖扩展,进一步加强分层分类救助帮扶。 (七)关注因灾因疫受困群众。完善急难救助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有效衔接,积极应对极端天气、极端事件。健全人找政策和政策找人机制,增强主动发现能力。 (八)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加强社会救助改革领域前瞻性、系统性研究,持续开展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救助站点设立等试点,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创新改革实践。 (九)深化救助领域安全管理。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运行监管,压实救助机构和托养机构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平稳安全运行。紧盯低保动态管理等信访集中领域,及时回应来信来访来电群众需求诉求。 (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明确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巩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专项治理成果,强化社会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守好“救命钱”。 (十一)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全省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政策。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政策落实“回头看”。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和“社区康复驿站”提升行动,雁江区新增1个站点,安岳县新增2个站点,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区域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水平。 三、倾力构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体系 (十二)加强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建设,建成投用雁江区中心养护院、雁江区丰裕区域养护中心,开工建设安岳县周礼区域养护中心,为乐至县社会福利院等5所公办机构购置1400张床位设施设备。加快建设市老年护理院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建成市级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推动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稳定在52%以上,建有综合功能养老机构的乡镇数占辖区乡镇数稳定在60%以上。规范投用10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4个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打造2个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加快构建“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在市域内培育开办1个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场所。落实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护理员两项补贴等制度,持续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建设,为2930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三)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积极争取民政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农村公办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制定“四个一批”项目清单,建立农村敬老院规范管理“三项制度、三个办法”,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探索区域性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改革。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贯标暨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试点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培育老年志愿服务品牌。启动“爱·惠·家”优化孤寡老人服务行动和失能老人照护行动,建立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基础台账,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地方标准,持续提升孤寡老人和失能老人服务保障能力,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开展养老机构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明厨亮灶”工程试点,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十四)加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夯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落实《四川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养老服务领域资金绩效评价及问题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一要点五计划”,专题报告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组织“养老服务业促进”立法调研。组织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参展参会,协办四川省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蜀养人才培英工程”,组织养老机构院长及管理人才专题培训、护理人员专题培训暨第三届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强化金民工程系统运用,推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 (十五)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强化儿童福利机构档案建设,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深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推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推进儿童福利标准化建设,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强化特殊困难儿童基本保障和关爱服务。落实四川省特殊困难儿童结对关爱机制。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 (十六)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执行《四川省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标准》《关于加强新时代儿童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制度。持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六大行动计划”和“皓齿”健康工程,执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持续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2023年各县(区)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覆盖率达70%,探索打造一批贴心关爱型社区。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四、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创新实践 (十七)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持续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市级安排15个村进行试点,择优推选4个村参加省级试点。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法稳妥推进城乡结合部“村改居”工作。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开展村(居)务公开提质行动,推进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专项督查,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加强村(居)民小组长教育管理,开展村(居)民小组长绩效报酬专项督查。常态化推进基层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十八)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印发《资阳市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基层群众活动阵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补助,持续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优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促进村级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注重补短板、强弱项,新建(改扩建)30余个村级阵地。按照省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着力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 (十九)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持续完善“党建引领 综合服务 综治保障 科技赋能”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六大机制”。注重优服务、强保障,坚持服务项目化、项目组织化,不断拓展服务居民综合效能。督导安岳县、乐至县高质量完成省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指导雁江区7个社区高标准实施省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创特色”工程;持续推进乐至县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力争综合评定全省前列。探索建立社区基金、社区企业,发展社区经济,在10个社区开展微基金项目试点。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支持社区成立民办非企业物业服务中心,推进中心城区800余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组织村(社区)干部市、县、乡三级轮训,着力建设过硬队伍。持续实施“互联网 社区”行动计划,联合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工作。 (二十)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和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组织审批登记工作,做好重点领域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工作部署,探索登管分离,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办事指南及参考模板,提升登记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市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全覆盖,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1-2次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培训,打造1-2个党建示范点。有序探索社会组织协商,登记成立资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成的社会组织。落实全省社会组织孵化园管理办法,重点推进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统筹加强乡镇(街道)和社区两级孵化基地建设。按照全省品牌社会组织创建标准和指标体系,培育发展品牌社会组织。 (二十一)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自治。落实“社会组织建设治理规范”地方标准,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推进诚信自律和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选举程序、内部监督。推广使用社会组织章程和社会组织人事、分支(代表)机构、档案印章、财务、资产、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深化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加强团体标准建设。 (二十二)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落实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推进乡镇(街道)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平台型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功能型社会组织和兴趣爱好型社会组织。实施“民政为民·同心善治”“五社联动”服务项目,带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扩大内需、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结合落地项目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途径。 (二十三)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巩固深化“打非治乱”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加强联合执法。加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开展一次市本级社会组织专项抽查,强化审计监督质效,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约谈提醒制度。落实“评估管理办法”,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推广使用“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示范文本”,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社会组织规范运行监管。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数据共享,强化“云上监管”。 五、持续优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管理 (二十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党委领导行政区划工作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机制。围绕成都都市圈现代化产业新城和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战略部署,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拟制我市行政区划规划思路。严格依法审核行政区划调整申报事项,加强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管理,严肃查处未批先搬、批而不搬、跨村(社区)搬迁等现象。常态化做好两项改革后续工作,推动完成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年度重点任务,开展改革调整效果监测评估。 (二十五)创新抓好地名界线管理。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发挥市、县两级地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推动出台制度性文件。深入挖掘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支持1个县(区)开展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试点。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编撰出版《资阳市政区及村(社区)标准地名词典》,建设资阳市标准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做好地名公告发布、备案等。加强地名标志管理。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系统数据常态化更新,积极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完成川渝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检、5条县级界线联检。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妥善处理边界纠纷。 六、创新探索慈善社工发展路径 (二十六)加强慈善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四川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引导、支持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积极组织参评第四届“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推进慈善社区综合试点,探索推进本地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路径。按照项目化、社会化、多元化、常态化的思路,着力打造慈善品牌项目,市本级探索恢复“慈善一日捐”,市、县一体打造荷福泰“心”温暖资阳娃、福彩助学、高考营养餐等慈善品牌活动。加强慈善活动监管,保护慈善活动相关组织和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市慈善总会行业、枢纽、平台作用,带动增强全市慈善组织能力。 (二十七)提升做实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在安岳县、乐至县5个社区开展项目服务,开展“五社联动”助力“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全国试点工作,带动全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提能增效,有效提升社会工作站(室)空间环境和服务能力,强化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支撑。引导社会工作站点和社会工作人才围绕需求评估、资源链接、社会救助、老幼关爱、社区治理、产业发展等开展专业服务,有效呈现社会工作站点专业服务场景。加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推动打造2-3个特色社会工作站点,开展示范社会工作站创建。实施社工人才培养工程,推进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抓好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社工培养,持续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社工知识普及、继续教育培训、能力提升培训,累计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建立社工拔尖人才工作室,培养有梯次的社工人才队伍。加强区域合作,鼓励资阳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报考成都社工员,探索建立成德眉资持证社工人才登记、督导培养互认机制。 (二十八)深化志愿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和运用。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全覆盖建设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持续开展星级志愿者评定,打造民政领域志愿服务特色品牌,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推进全市志愿服务的常态化、长效化。 (二十九)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落实“福彩是经济、福彩是就业、福彩是民生”要求,深化品牌宣传,强化创新引领,加大渠道拓展,促进营销融合,提升培训质效,稳定渠道、稳定销售、稳定就业。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管,加大公益金项目宣传力度,切实提升使用效能。持续推进资阳福彩高质量转型发展,传播福彩公益正能量,加强福彩系统内控管理,推动福彩销量取得新突破。 七、聚力抓好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三十)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深入推进婚俗改革试点,落实安岳县成为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深化民政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计划》,传承发展优秀婚姻家庭文化。推广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推进婚育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提升颁证服务水平,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设“幸福婚姻课堂”,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教育引导。深入整治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不良习俗,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三十一)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进行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用好四川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殡葬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绿色殡葬宣传和民间殡葬人员教育管理,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做好清明节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耕地保护等相关工作。 八、全面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三十二)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全省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资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规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增强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水平。加强民政领域信息系统运维工作,确保各类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三十三)坚决守住守牢民政领域安全底线。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最新要求,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加强“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平稳有序做好殡葬服务管理,持续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和社区服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持续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力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隐患。统筹抓好民政领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机构人员安全、社会组织安全、网络安全及消防、燃气、食品、房屋建筑、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项目施工、特种设备、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宣传引导和应急演练,全力保障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稳定。 (三十四)统筹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工作。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及中期评估,深入推进规划任务落地落实,加快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民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规范预算执行,做好资金绩效评估。加强统计工作,强化统计监督和数据比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扩大“跨区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广度和深度,巩固拓展“一网通办”成果,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民政领域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强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理论支撑。持续加强公文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值班值守、财务审计、绩效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做好定点帮扶旺苍县工作。
附件:1.2023年十件民政大事 2.“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2023年目标值
附件1 2023年十件民政大事
1.新增资阳中心城区养老床位600张。 2.为资阳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提升县乡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4.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补短板”“提能力”“创特色”工程。 5.开展“五社联动”助力“一老一小”服务试点工作。 6.开展慈善社区试点工作,发挥慈善作用。 7.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能力提升行动。 8.实施“社区康复驿站”提升行动。 9.实施“皓齿”口腔健康试点工程。 10.开展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试点。
附件2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2023年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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