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转移支付绩效的自评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3﹞5号)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07号),下达我市中央福彩公益金814万元,其中: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项目108万元、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备购置项目300万元、实施“康辅工程”项目180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123万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43万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试点项目60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老年人福利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108万元,用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已支付108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2.残疾人福利类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480万元,其中:用于民政福利机构设备购置项目已支付29.6万元、用于实施“康辅工程”项目已支付45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15.5%。 3.儿童福利类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166万元,其中:“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已支付115.5万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已支付3.8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71.9%。 4.社会公益类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60万元,用于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60万元,已支付36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6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收到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文件后1个月内提出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审议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分配方案,经审批后下达资金指标;各级民政部门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对县(区)民政局彩票公益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对执行进度缓慢的点对点督促,进一步提升执行率,确保按期完成绩效目标;要求上传支付凭证,确保资金支出真实,切实履行好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福利彩票“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围绕养老、残疾人、儿童和社会公益四个方面实施项目。对全市113家养老服务机构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和设施设备购置进行补助;支持1家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购买设施设备;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孤儿助学工程”资助135名孤儿;在3个乡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试点。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支持1家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购买设施设备,将300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用于采购医疗设施设备,共投入资金397.5万元;实施“康辅工程”项目1个,采购助听器、助行器、手杖等39个康复辅具的配套服务,采购金额为153万元;2022年,在乐至县石湍镇、龙门镇、大佛镇3个省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社工站,以收集居民需求、链接社会资源、提供救助服务、整合民政服务、关爱“一老一小”、加强社区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共资助135名,及时有效保障孤儿顺利入学;为全市113家养老机构购置防护口罩、消毒物资、核酸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物资。 (2)质量指标。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100%。 (3)成本指标。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不超过下达资金总额。 (4)时效指标。在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下拨后30日内及时分配下达。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对“孤儿助学工程”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95%;受益老年人抽样调查满意度90%;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因部分中央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较晚,在采购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前期论证、招标等工作专业性强且涉及多部门审批,前期耗时较长,导致后期项目推进时间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使用绩效。 (二)改进措施。全面推进项目进度,按照时间节点,顺排工序,倒排工期,确保采购项目及时投入使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拟应用情况。一是通过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年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的工作中完善和改进;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完善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公开情况。按照《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一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以固定标牌、宣传手册等显著方式标明资助标识;二是向同级人大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并于6月底前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资阳市民政局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资阳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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