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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民函〔2024〕15号  资阳市民政局对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7/9 14:45:28     浏览:1778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资民函〔2024〕15号

 

资阳市民政局
对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22号建议答复的函

夏朝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墓地管理工作的关心,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墓地管理的建议》(第122号建议)的具体内容,我局进行认真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移风易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切实解决群众在殡葬领域的急难愁盼,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坚定不移推行殡葬改革,把绿色文明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将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新风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扩大惠及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推进我市遗体火化工作。截至目前,我市惠民殡葬政策已实现全市户籍人口全覆盖,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极大减轻了群众治丧负担。持续开展清明祭扫、森林防灭火、中元节文明祭祀系列活动,在重要时段围绕殡葬改革开展广泛宣传。
   
二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出台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政策,对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促进全市生态安葬率持续提升并有效减少新增硬化坟墓。举行节地生态集中安葬仪式。清明期间举办以“仁孝资阳·绿色葬·平安清明”为主题的节地生态集中安葬仪式,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节俭、生态、文明的安葬理念。全市截至目前,共安葬9批次292位逝者骨灰。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 加大农村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目前全市已建成安岳县永清镇、乐至县东山镇2处农村公益性墓地,雁江区3处正在有序推进中。开展集中生态安葬模式试点。印发《资阳市集中生态安葬模式试点工作方案》,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生态安葬模式试点工作,安岳省级试点,雁江乐至市级试点。将探索以居民自治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安葬,遏制坟墓硬化,使其隐于林草之中,实现自然消降。
   
三是开展散埋乱葬整治。2021年印发《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对“活人墓”、硬化大墓实行台账式管理,统一编号、分类分档。2022年印发《资阳市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多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深入推进“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治,以“零容忍”态度制止新增问题,遏制墓地违建乱象。开展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治理活动,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改善农村社区环境的重要举措。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做殡葬改革和散埋乱葬工作的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
   
四是搞好移风易俗宣传。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之中,加大推进力度。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加大民间殡葬人员教育管理力度,严格整治“阴阳道士”“风水先生”等民间殡葬人员为丧属违规选择安葬用地、为旧坟翻新改造和硬化坟墓提供服务、收取高价服务费用等行为。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宣传系列活动,利用网络媒体、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建立健全年检制度和日常抽查机制,及时制止、查处违规行为;加强农村散坟治理,与自规、住建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宣传厚养薄葬新风尚,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墓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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