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民函〔2024〕14号
资阳市民政局
对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2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志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地名工作的关心,根据《关于及时对人行天桥进行规范化命名的建议》(第120号建议)的具体内容,我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认真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扎实开展地名服务
着力构建“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管理工作,研究确定地名规划、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标志设置,推广和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建立资阳市区划地名专家库,聘请15名同志为资阳市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涵盖汉语言文学、地理、测绘、建筑、人文史志民俗等专业人员,并制定《资阳市区划地名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管理。每次涉及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就随机抽取3名专家全程参与。
二、严格按程序命名
市、县两级民政局作为地名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对新建和改扩建道路、桥梁、公园等进行命名,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召开文化名人代表座谈会、有关市级部门联席会议、组织专家论证、在报刊网站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建议意见等方式,形成命名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近5年来,全市命名道路、街巷近500条、桥梁近100座,广场、公园近50个,极大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
三、及时设置地名标志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和《地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作和设置地名标志。近年来,市财政投入近300万元,在城区新设了2000余块路牌,安装近3万块门牌,并设置了桥梁、公园标志,基本形成了城区道路“有路就有名,有名就有牌”。我市临街门牌号、楼幢号、户号等由公安机关统一编号,临街门牌由民政部门统一制作安装,楼幢牌、户牌由建设单位制作安装。3个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投入数百万元,在所有乡镇、建制村设置行政区划标牌,在城区、场镇设置路牌、临街门牌,我市多地多次迎接省上“一标三实”验收和暗访,全部合格。
四、下步工作
您提出的“及时对已投入使用的人行天桥进行规范化命名”的建议,我们认为符合地名命名条件,将及时督促雁江区开展对市区人行天桥的命名工作。一是规范命名原则。为确保命名工作的规范性和文化性,我们将遵循“彰显地域特色、便于记忆识别、尊重历史传承”的原则对人行天桥进行命名。二是鼓励公众参与。计划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及社区公告等多种渠道,开展人行天桥命名的公开征集活动。不仅提高命名方案的社会认可度,也增强市民对城市公共设施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三是进行专家评审论证。在收集到公众意见后,组织由城市规划、历史文化、语言文学等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命名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和论证,确保最终命名既具有文化内涵,又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四是加强维护与宣传。命名工作完成后,将加强对新命名天桥的维护管理,确保标识清晰、美观。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大对新命名天桥及其背后故事的宣传力度,提升城市文化形象。
地名承载着一方的历史、文化、乡愁和未来,《地名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地名管理工作必将走上更加规范化的道路。在今后的地名命名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商,坚持把为民服务作为地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宽重要地名征名渠道,带动群众参与热情,全面推进地名管理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城市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及公共事务的关心关注,以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如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