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开展探视救助帮扶。加强对在家低保对象、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的走访探视,主动发现重点关注疫情感染家庭的生活困难,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救助,并动员引导社会力量为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提供助医、送餐、代购和生活照料等服务。对受疫情影响造成家庭收入下降的307个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临时救助967人次,及时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59.17万元。 (2)实施基本生活救助。优化简化低保和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程序,全面落实疫情影响下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及时足额兑现资金。截至目前,对7.8万户低保户发放低保金8871.7万元、2.6万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4191.3万元、722名孤儿发放生活费66.73万元、3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81.88万元、4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731.1万元。 (3)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根据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指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2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4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