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小”培训 提升“大”作为 ——安岳县民政局举行村(居)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村(居)务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保障村(居)民自治权利。 6月,县民政局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分期分片区举办村(居)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村(社区)副书记、监委会主任参加培训会。
会上,县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就村(居)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及方式、公开时间、存在的共同问题、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和培训,并就下一步村(居)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全体参会人员高度重视村(居)务公开工作,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主动承担起组织协调村(居)务公开的职责,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村务公开规章制度,督查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村(居)务公开职责情况,指导解决村(居)务公开有关异议。 县纪委监委强调,村(居)务公开是落实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乡村两级干部务必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严肃认真对待村(居)务公开工作,确保村(居)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高效。 截至目前,培训组已在通贤、岳城、李家等片区对15个乡镇(街道)300余人开展了指导培训。着力提升村(居)监会成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切实有效发挥村居务公开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中的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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