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民政局三条措施推进县、乡、村三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健全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的工作部署,资阳市民政局在建成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园的基础上,采取三条措施,着力加快推进县(区)社会组织孵化园、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 一、围绕目标,整体推进。制定并印发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指导方案》,明确要求到2025年,所有县(区)要全部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园;乡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要覆盖全市17个中心镇、6个副中心镇,有条件的村(社区)要建成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本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社会组织孵化网络。各县(区)每年建成数原则上不少于总数的25%,确保实现“十四五”工作目标。 二、突出实效,重点推进。今年全力做好安岳县社会组织孵化园、雁江区中和镇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乐至县良安镇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于5月底前完善并确定建设方案,7月底前完成场地选址、功能改造、制度建设、挂牌运行等任务,9月底前须投入试运行,完成明确承接单位、动员组织入住社会组织、开展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确保11月底前有效开展活动,并接受省民政厅组织的评估验收。 三、完善功能,协调推进。要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中心)坚持为社会组织服务的宗旨,在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设备、能力建设、信息共享等基本孵化服务和资源拓展、协助注册、成长评估等拓展孵化服务的同时,注重将社会组织党建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谋划,以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助力基层治理,从而打造有特色、有品牌的本地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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