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养老服务质量再提升——2024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面完成
为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与管理,2023年起,我市全面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创建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评定各类养老机构85个,其中评定四级养老机构2个、三级养老机构3个、二级养老机构19个、一级养老机构44个,2024年升级评定养老机构17家,达级率已超过70%。 一是统筹组织实施。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全市民政系统分层分级成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组建了50余名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的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连续两年统筹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创建工作并纳入成资同城化重点事项一体推进。二是严格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机构申请、县(区)初审、资格审查、现场评定、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开展评定工作,严格执行分层级评定职责,对已完成评定创建的养老机构按比例及等次落实抽查复评监督。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对评定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未创建达级的养老机构落实“清单式”意见反馈,实现等级评定和综合监管的有效衔接,推动全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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