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婚”相约 “典”亮生活
《民法典》对婚姻登记程序作了重大调整,乐至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各项部署,全面做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一是做学法的“先行者”。强化教育培训,严格婚姻登记法规,特别是对《民法典》关于婚姻登记的新规范作为重点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是做普法的“宣传者”。向办事群众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内容。向群众阐释好婚姻家庭篇中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群众及时了解婚姻家庭中有哪些法律条款进行了更改,又有哪些条款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三是做执法的“守护者”。推行婚务公开,切实服务广大群众。本着服务群众和保护群众利益的要求,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设置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公示栏,在显眼位置悬挂了婚姻登记员的工作照片,进一步明确了婚姻登记的依据、职责,收费标准、登记程序、监督电话等,广泛接受登记对象的公开监督。 四是做守法的“自觉者”。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学,促进集体学思践悟,真正将《民法典》相关精神用于指导民政实际工作中去,推动本职工作更好开展。(乐至县民政局 吴婷婷供稿) |
![]() |
|